Python 的类机制通过最小的新语法和语义在语言中实现了类。它是 C++ 或者 Modula-3 语言中类机制的混合。就像模块一样,Python 的类并没有在用户和定义之间设立绝对的屏障,而是依赖于用户不去“强行闯入定义”的优雅。另一方面,类的大多数重要特性都被完整的保留下来:类继承机制允许多重继承,派生类可以覆盖(override)基类中的任何方法或类,可以使用相同的方法名称调用基类的方法。对象可以包含任意数量的私有数据。
用 C++ 术语来讲,所有的类成员(包括数据成员)都是公有( public )的(其它情况见下文 9.6. 私有变量 ),所有的成员函数都是虚( virtual )的。用 Modula-3 的术语来讲,在成员方法中没有简便的方式引用对象的成员:方法函数在定义时需要以引用的对象做为第一个参数,调用时则会隐式引用对象。像在 Smalltalk 中一个,类也是对象。这就提供了导入和重命名语义。不像 C++ 和 Modula-3 中那样,大多数带有特殊语法的内置操作符(算法运算符、下标等)都可以针对类的需要重新定义。
在讨论类时,没有足够的得到共识的术语,我会偶尔从 Smalltalk 和 C++ 借用一些。我比较喜欢用 Modula-3 的用语,因为比起 C++,Python 的面向对象语法更像它,但是我想很少有读者听过这个。
对象具有特性,并且多个名称(在多个作用域中)可以绑定在同一个对象上。在其它语言中被称为别名。在对 Python 的第一印象中这通常会被忽略,并且当处理不可变基础类型(数字,字符串,元组)时可以被放心的忽略。但是,在调用列表、字典这类可变对象,或者大多数程序外部类型(文件,窗体等)描述实体时,别名对 Python 代码的语义便具有(有意而为)影响。这通常有助于程序的优化,因为在某些方面别名表现的就像是指针。例如,你可以轻易的传递一个对象,因为通过继承只是传递一个指针。并且如果一个方法修改了一个作为参数传递的对象,调用者可以接收这一变化——这消除了两种不同的参数传递机制的需要,像 Pascal 语言。